在讲"运动与静止"时,老师说:事物在某一瞬间既在这里,又不在这里"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08 13:33:23
在讲"运动与静止"时,老师说:事物在某一瞬间既在这里,又不在这里"违背了相对静止的存在,是错误的.
在讲辩证否定时,老师又说:运动的物体,在某一瞬间既在空间的某一位置,又不在空间的某一位置."
上述两种说法不是一个意识,到底谁对谁错,为什么?请指点!

是有参考系的,所以相对于一个东西,是在这里,而相对于另一个东西,就不在这里.第二句不明白.

可能是
既在这里又不在这里用的是生活语言,所指的就是某个特定的位置,在同一时刻,一个物体或者看成质点,只能有一个特定位置。
但是第二句话,说的空间的某一位置只是相对位置,并不是特定位置,相对位置是相对于参考系,也就是参照物而言的,相对于参照物的位置是可以改变的,因为参照物是任意选取的,所以第二句话应该意思是可以说的通的。
但是第一句就有歧义了。